海翼股份:关于实施子公司深圳海翼智新科技有限公司员工股权激励方案的公告
2021-05-18 12:00:00

公告日期:2017-04-06


证券代码:839473 证券简称:海翼股份 

湖南海翼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子公司深圳海翼智新科技有限公司员工股权激励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子公司员工股权激励方案概述

1.概述

为快速引进和吸纳高端人才,充分调动湖南海翼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翼股份”或“公司”或“挂牌公司”)的研发核心人员工作积极性,保障研发核心人员稳定、积极、长期投入工作,加速推进在研产品研发进程,激励研发核心人员努力奋斗,并将自身利益与深圳海翼智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新科技”或“子公司”)长远发展紧密结合,公司拟通过智新科技作为股权激励实施主体,实施研发核心人员的股权激励。

2. 股权激励实施主体的业务定位

智新科技的员工股权激励方案的推行目的是调动研发核心人员积极性,进一步强化公司在智能硬件领域研发实力。

智新科技将依托于海翼股份大平台,逐步建立独立的研发、管理、质控体系,根据业务发展情况,逐步提高经营管理独立性。

智新科技的主要业务范围包括:电子产品的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仓储管理,仓储服务;软件开发,电子产品研发;电子产品设计服务,电子技术服务。

二、子公司员工股权激励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方案基本情况

激励对象作为有限合伙人通过持有深圳市海翼远扬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翼远扬”)的合伙份额,对智新科技进行出资,获得股权激励份额,从而实现海翼股份对该等员工的激励。

(二)原则

以激励公司及子公司与激励对象共同成长为目的,以合法、合规、公平、公正、公开、自愿为原则,根据相关法规以及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实施子公司员工股权激励。

(三)具体内容

1.激励对象

激励对象为智新科技的研发核心人员。

激励对象的具体选择由智新科技董事会确定,就现有员工将根据职位、任职年限、能力、业绩等因素确定;就未来新进员工根据入职情况及其进入公司后的工作情况确定。

2.实施主体

实施主体为智新科技,其与相关股权激励平台深圳市海翼远扬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权关系如下:

其中,海翼股份全资子公司深圳海翼翱翔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翱翔科技”)作为普通合伙人与智新科技祝芳浩等研发核心人员分别出资成立深圳海翼远扬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智新科技股权激励平台。

海翼股份与海翼远扬共同出资智新科技,作为股权激励实施主体。

3.激励份额来源

首批激励对象在海翼远扬设立之初直接获得合伙企业份额,后续批次的激励对象的股权来源为预留份额的受让(该等预留份额由祝芳浩暂为持有)。

为提高决策效率,除激励对象为湖南海翼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外,预留份额转让、回购等处置无需按上市公司购买或出售资产事项履行决策程序,由上市公司管理层根据激励办法的相关规定具体办理。

4.资金来源

在子公司员工股权激励中,各激励对象实际出资的资金均由员工自筹,并分期实缴,具体缴纳的时间由公司根据具体情况统一确定;海翼股份对股权激励实施主体的出资根据项目需要予以实缴。

5.激励比例

激励对象所持激励份额占智新科技注册资本的 30%。

6.认购价格

认购价格基于激励对象参与激励的时间、股权激励实施主体的价值等因素综合考虑,由智新科技董事会根据《<湖南海翼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员工股权激励管励管理办法》确定。


 7.激励对象退出方式


激励对象退出方式包括:股权激励实施主体独立上市;满足一 定条件后对外转让激励份额;公司在合适的条件下收购激励对象持 有的激励份额等。 三、实施子公司员工股权激励的必要性 海翼股份实施子公司员工股权激励有利于公司快速引进和吸纳 高端人才,有利于充分调动公司研发核心人员工作积极性,有利于 保障研发核心人员稳定、积极、长期投入工作,加速推进在研产品 研发进程,激励研发核心人员努力奋斗, 并将自身利益与海翼股份 长远发展紧密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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